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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为进一步加快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黔能源科技〔2020〕85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厅发〔2020〕4号)要求,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对《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黔能源科技〔2020〕85号)开展政策解读,形成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煤炭行业在全国率先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基本形成采煤工作面机械化作业、固定岗位远程监控的生产运行体系。截至目前,全省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为88%,辅助系统智能化实施覆盖率达到97%,有效改善工人作业环境,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劳动效率的提升,实现了贵州煤炭在智能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领域由跟随到领跑的转变,为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指出煤矿智能化已成为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的核心支撑,鼓励政府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良好环境。当前我省煤矿已在运输、供电、通风、排水、压风、瓦斯抽采等辅助生产系统全面开展智能化建设,但存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智能化率低,煤矿机器人应用、智能煤矿建设尚在起步,煤矿大数据决策分析应用不足等问题。
针对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能源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黔能源科技〔2020〕8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大先进技术与装备的推广与应用力度,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加快煤炭生产技术变革,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加快煤炭生产技术变革,推动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5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实施阶段和工作安排、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主要说明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总体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分3个阶段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标准、形成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运行技术和管理体系,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96%、力争100%,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信息化服务管理和监控覆盖率100%,启动智能煤矿示范项目和9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工作;到2022底,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推动6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力争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60个以上;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煤矿智能化技术体系,全省生产煤矿综采、综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三)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
对智能化综采工作面、智能化综掘工作面、煤矿机器人、智能煤矿的建设提出基本建设内容和鼓励实施技术:
一是智能化综采工作面,采用智能控制和可视化远程干预技术,实现地面(巷道)监控中心对综采设备的智能监测与集中控制,鼓励工作面直线度控制、精准地质信息等技术的应用;
二是智能化综掘工作面,采用掘进、支护、运输“三位一体”高效快速掘进技术体系,实现防突风门外对掘进工作面设备的远距离集中控制,鼓励超前探测、自动定向及导航等技术的应用;
三是煤矿机器人,开展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研究及应用示范,实现技术相对成熟的安控类皮带巡检机器人等现场应用,鼓励掘进类防突钻孔机器人等的开发应用;
四是智能煤矿,实现综采工作面智能化、综掘工作面智能化、辅助生产系统智能化、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成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平台,鼓励智能传感、4G/5G/WIFI无线通信、4D-GIS地质模型等技术的应用。
(四)实施阶段和工作安排
为确保主要目标得以实现,对3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示范启动阶段(2020年)。一是完成全省煤矿“两化”升级改造,二是推进生产煤矿综合机械化改造,三是开展智能煤矿示范建设,四是编制煤矿智能化实施方案。
重点推进阶段(2021-2022年)。一是大力推进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二是推广应用煤矿机器人,三是科学推进智能煤矿建设。
全面实施阶段(2023-2025年)。一是全面推进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建设,二是全面推进智能化综掘工作面建设,三是全面推进煤矿机器人应用,四是全面推进智能煤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工作安排得以有效落实,提出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加强政策保障;三是实行倒逼机制,强力推进建设;四是强化科技创新,培育产业生态;五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四、文件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8〕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黔府发〔2018〕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62号)、《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第1号公告)、《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34679-2017)、《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GB/T51272-2018)等政策文件及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五、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强典型示范,分阶段逐步推进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使《实施方案》更具指导性和针对性。我省煤矿之间的资源赋存条件、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均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分类总结可复制的经验,继而全面推广。《实施方案》在充分消化吸收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20-2025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标准、工作安排、保障措施。二是坚持把新技术、新装备与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相结合,明确提出具有贵州特色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丰富完善了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体系。在《实施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组织人员系统研究国内外煤矿智能化技术前沿技术,对全省煤矿智能化生产系统的建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细化指标分类,使《实施方案》既保障先进技术的推广,又有效降低煤矿企业的投资。三是坚持集思广益,强化保障措施,保障《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既广泛征求国内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装备制造厂商、省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又注重吸纳煤炭生产企业的意见,同时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对组织领导、资金支持、保障机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进行明确规定,力求对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